各支部、科室:
2015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开始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岗位
1、时间:2月2日—2月6日
2、地点:院办人事
3、工勤岗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二级技师
二、申报资格条件
根据医院工勤岗位实际情况,结合伊人社【2015】10号文件精神,凡2010年9月30日前(含2010年以前)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符合下列条件1、2、3其中一项,可申报高一级别工勤岗位考试:
1、近三年(2012、2013、2014)其中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的。
2、参加工作以来受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表彰的。
3、2017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
4、退伍兵初次到设岗单位就业的(即2011年10月以后到单位就业已定级的),可申报初级工。
特别说明:二级技师申报不受工种限制。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必须由个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试。
详情请浏览医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查阅伊人社【2015】10号文件(见附件),咨询电话:8009。
院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附件:
产业集聚区、滨河新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做好2015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洛人社考试〔2015〕1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考核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规定的289个工种中进行。
(三)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园林绿化工、林木种苗工、电工、护理员、食品检验工、水文勘测工、农机驾驶员、坝工钢筋工、坝工模板工、镗工、无线电通讯工、无线电调试工等12个工种中进行。
(四)本通知印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聘用有关规定后,再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申报资格条件者,必须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二)符合下列各等级申报资格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4.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5.具备下列各项资格条件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符合第(3)项所列业绩中两项以上者,可适当放宽学历;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在本等级工作期间取得下列一项以上技能业绩。
①参与完成科技创新、技术革新项目,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技术奖励或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在有效名次内者;
②在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一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④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两项以上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成果或完成一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
⑤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过两篇以上专业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独著或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发行一部以上本专业学术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一万五千字以上),有关论文著作应在考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
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荣誉称号;
⑦在省(部)级以上举办的技术交流比赛节会上获得前三名,或业绩成果被省(部)级以上单位使用两次以上;
⑧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不含单项表彰)荣誉称号并保持荣誉者。
对技能业绩的有关具体要求按《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资格申报条件附则》规定执行。
(三)取得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等级证书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技术成果为多人共同完成的,应为主要完成者)并有省辖市(厅)级以上成果证书以及在省辖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得名次的工勤技能人员,可以申请破格晋升,具体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核聘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2003〕92号)、《关于技术工人技能竞赛奖励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豫人工考〔2006〕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举办第八届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晋升工勤技能岗位二级、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考办”)、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工考中心”)审批;晋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五级的由省辖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审批,并报省工考办、省工考中心备案。
(四)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月31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结合思想政治表现、岗位工作业绩和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如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无空缺,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方可申报:
1、近三年(2012、2013、2014)其中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的;
2、参加工作以来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
3、2017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
4、退伍兵初次到设岗单位就业的(即2011年10月以后到单位就业的);
另:未参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单位直接申报。
(二)2015年工考报名采取现场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培训考试中心(金茂大酒店斜对过邮政储蓄二楼)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现场进行个人信息采集,未到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和二级(技师)的人员应提交:
(1)《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表》一式二份(交一份,单位存一份)。
(2)现技术岗位等级证书(申报技术等级的携带2010年9月30日含2010年以前的资格证书)或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3)符合申报条件所需资料(岗位设置备案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汇总表、政府表彰文件等)
2.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考核人员除上面1款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学历证书。符合豫人社工考〔2013〕1号文件相关规定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应一并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
3.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的人员应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工考〔2013〕1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月2日至2月6日工作日,过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址:伊川县培训考试中心(金茂大酒店斜对过邮政储蓄二楼)。
五、培训及岗位等级考核
职业道德、职业能力采取远程网络教育培训的方式;岗位操作技能采取全脱产现场集中授课和远程网络教育培训两种方式。其中全脱产现场集中授课按工种等级和实际岗位分别进行培训,岗位操作技能放在远程教育网上培训的工种和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远程网络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hn.gkwlpx.com)。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四级、三级、二级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三个考核科目采取人机对话考核方式,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仍按原《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9〕1号)和《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组建办法和工作程序的试行意见》(豫人工考〔2009〕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相关费用
(一) 培训考核收费:一级165元/人(考核、评审费)、二级470元/人,三级365元/人,四级320元/人,五级275元/人。技术监督、环保、测绘类等行业工种费用同上,全额上交。
(二)教材费用:教材分各工种通用教材(理论考试教材),即“职业道德”和“工勤技能”。 专业教材(实务教材)。按实收取。
以上费用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上交。
七、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5年2月2至6日工作日,组织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4月至7月,发放培训教材,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远程网络培训和岗位技能现场培训。
(三)5月至7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岗位等级人机对话考核。
(四)9月,公布工勤技能岗位五至二级考核结果,下发合格人员名单。
(五)9月至10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
(六)10月至11月,办理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审批等手续。
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待省工考中心确定后另行发文通知。
(一)4月至7月,发放培训教材,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远程网络培训和岗位技能现场培训。
(二)5月至7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岗位等级人机对话考核。
(三)9月,公布工勤技能岗位五至二级考核结果,下发合格人员名单。
(四)9月至10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
(五)10月至11月,办理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审批等手续。
具体考务工作安排待省工考中心确定后另行发文通知。
八、有关具体问题
(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在单位岗位空缺内进行聘用。无空缺岗位的,按照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由主管部门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审查批准,统一汇总,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带报考人及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
(三)现场信息采集,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到场进行采集,过期不再进行信息采集。
九、工作要求
各单位组织报名时,工勤人员要通知到位,报名材料要准备齐全,表格内容填写完整,报名费用足额上交,不得拖欠。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政策、原则和程序办事,要正确处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与岗位聘用的关系,使岗位管理政策和制度落到实处,确保2015年全县工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表.doc
2015年1月28日